松山湖科技资金扶持政策摘选:
1 、根据市财政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立项的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资助的经费额度,均按照 1 : 1 的比例追加配套资助。
2 、重大科技计划和项目最高资助 1500 万元。
3 、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最高资助 1200 万元。
4 、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 600 万元。
5 、平台项目最高资助 500 万元。
6 、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松山湖地方财力部分予以最高 50% 研发资助。
7 、软件企业按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松山湖地方财力部分予以最高 50% 研发资助。
8 、创业投资机构的资助额最高为 200 万元。
9 、工业设计机构给予最高 25% 资助。
10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最高一次性资助 20 万元。
11 、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总额最高 200 万元。
12 、对于户口迁移到松山湖并在园区工作生活的人才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补助安家费最高 50 万元。对于高层次人才退队带科研项目到园区创新创业给予企业最高 200 万元的启动经费支持。
13 、产学研合作最高补贴比例为 80% 。
14 、参加科技活动最高补贴比例为 100% 。
15 、对认定为创新型企业试点的企业最高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16 、对于通过等级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17 、对申请上市成功的科技企业或总部搬迁至园区的上市科技企业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奖励。
18 、对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最高每项奖励 100 万元。
19 、对获得名牌名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 100 万元奖励。
20 、对获得专利金奖的企业每项最高奖励 100 万元。